根据学校下发的《关于进行2022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(研院发[2022]32号)》的精神,结合欧宝登录界面的实际情况,特制订此细则。
一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
3. 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4.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。
二、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
1.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
等级 | 占应参评学生总数 百分比 | 学业奖学金 (元) |
一等 | 40% | 10000 |
二等 | 40% | 7000 |
三等 | 20% | 2000 |
2.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。
三、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
1.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:校本部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(有协议规定的,执行协议政策)、定向就业类中的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和“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”的硕士研究生。
2.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博士研究生范围:校本部2019级、2020级、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。定向就业类中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的博士研究生。
3. 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后,执行博士奖助学金标准。
四、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
评价指标包括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、论文开题成绩、导师评价和德育综合表现四个方面。
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。成绩评定的具体算法参见《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奖优与黄牌的规定》,课程成绩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范围为60%。
硕士论文开题成绩与科研综合表现。论文开题工作及科研综合表现主要包括: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、基本学术能力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,其在奖学金评定中所占权重为30%。
(3)导师评价。导师对研究生学习、科研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,所占权重为5%。
(4)德育综合表现。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定,所占权重为5%。
五、考核形式
(1)硕士生课程成绩,按一年级所选学位课程成绩计算(具体算法按研究生院统一规定执行)。
(2)论文开题成绩。论文开题由学科组组织,评定分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5个档评定。具体对应分值和比例见表
开题成绩 | 对应分值 | 比例 |
优秀(≤25%) | 19 | ≤10% |
18 | ≤15% |
良好(≤40%) | 17 | ≤20% |
16 | ≤20% |
中等 | 15 | ≤10% |
14 | ≤10% |
及格 | 13 | ≥10% |
12 | ≥5% |
不及格 | 0 | 按实际情况 |
(3)导师评价。评价的方式由各导师确定,由导师提交考核成绩单,分数按5分制给定。
(4)德育综合表现。根据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评比细则评定,考核成绩按5分制给定。
(5)科研综合表现(满分10分):在第一学年期间发表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的学生给予加分,论文认定标准为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(注: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)。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加0.5分,E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每篇加1分,EI期刊源刊发表文章每篇加1.5分,SCI期刊源刊发表文章每篇加3分。1项发明专利加1.5分。
六、其他说明
1.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。
2. 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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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:2022年7月11日-7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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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7月11日